我市发布关于科学佩戴口罩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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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企业在线
王洪德
2020-04-17 15:18

关于科学佩戴口罩的公告

 

目前,国内疫情形势持续向好,但境外疫情输入风险较大,个别省份已发生境外输入关联病例,甚至出现聚集性疫情。为早期切断病毒传播途径,广大市民要算好“四笔账”,科学佩戴口罩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算好“四笔账”

(一)算好疫情防控账。口罩不仅成本低廉,而且具有简单、方便、高效的防护效果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全体市民自觉养成了出门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,是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。

(二)算好身心健康账。佩戴口罩不仅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措施,也是有效阻断流感、麻疹、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有效方式,并且可以防止雾霾吸入,减少慢性呼吸道疾病发生。

(三)算好生产生活账。佩戴口罩相当于在疾病和健康人群之间设置了一道无形的“免疫屏障”,有效控制疫情传播,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复学,促进社会经济发展,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。

(四)算好文明行为账。佩戴口罩不仅是为了个人健康安全,也是对他人的保护,更重要的是社会责任、社会文明和社会公德的体现。

二、科学佩戴口罩

(一)人员密集场所,如办公、购物、餐厅、会议室、车间、乘坐厢式电梯、公共交通工具,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
(二)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,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
(三)与居家隔离、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,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
(四)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、汽车站、火车站、地铁站、机场、超市、餐馆、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,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
(五)在监狱、养老院、福利院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的教室、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,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

(六)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、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;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;入境人员(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),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。

(七)居家、户外,无人员聚集、通风良好场所,可以不戴口罩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(一)佩戴口罩前、脱除后应洗手。

(二)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,口罩应遮盖口鼻,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。

(三)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,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。

(四)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,反而增加呼吸阻力,并可能破坏密合性。

(五)各种对口罩的清洗、消毒等措施均无证据证明其有效性。

(六)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,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。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,不可重复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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